見面前先做三件事
- 保留自主交通: 不要讓還不熟的人到住處接送,準備自己的返程方式與費用。
- 留下可追查資訊: 把對方公開資料、見面地點、時間和預計回報時間交給可信任的人。
- 先講好離場點: 第一次安排短一點,約定報平安;臨時改去住家、偏僻處或不熟地點就不跟。
安全準備不是把責任放在可能受害的人身上;對方若傷害、強迫或欺騙你,責任在行為人,不是你「沒防好」。
常見問題
要不要全程分享即時位置?
先說答案: 可和一位可信任的人分享,但先確認分享對象、期限與停止方式;不想長期暴露位置,也可以改用到達、轉場、離開三次報平安和固定回報時間。
至少讓對方知道
- 你和誰見面、在哪裡及大約多久。
- 到哪個時間沒回報,要先聯絡誰、再做什麼。
- 你自己的返程方式與備援集合點。
重要提醒: 位置分享會暴露行程;只分享給你信任的人,結束後確認已停止。
飲料、續攤或臨時換地點要注意什麼?
先說答案: 飲料離開視線後就不要再喝,不接受來路不明的飲品;對方若施壓續攤、上車、去住家或改到偏僻地點,你不需要解釋或取得同意,可以直接離開。
保留自己的出口
- 手機有電,交通費與證件由自己保管。
- 不把所有物品留在對方車上或住所。
- 感到異常時先往店員、警衛或人多處移動。
重要提醒: 酒精、邀約、交往或先前同意都不等於後續行為的同意;你隨時可以改變決定。
對方不讓我走、跟著我或已發生騷擾,現在怎麼辦?
先說答案: 不要回住處或單獨對質,先到店家、警衛或其他可求助處;危險正在發生打 110。性騷擾、性侵害或保護資源可再打 113,並在安全後保存訊息與原始資料。
求援時先說
- 目前位置、對方是否在旁及是否有武器或交通工具。
- 你的外觀、移動方向與最近可接應地點。
- 需要警方立即到場,或需要 113 後續保護諮詢。
重要提醒: 不要為蒐證留在危險現場;訊息、帳號與付款紀錄可以在安全後整理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:網路交友安全守則(另開外部網站)
- 澳洲 eSafety Commissioner:線上交友與第一次見面安全(另開外部網站)
- 紐西蘭警察:交友軟體使用安全(另開外部網站)
- 衛生福利部:113 保護專線(另開外部網站)
- 本頁適用所有性別與關係,不以「做了準備」作為責怪受害者或判斷責任的標準。
- 最後查核:2026-08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