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後先做三件事
- 留在可求助處: 告訴可信任的人、場所人員或警方,不要獨自走向住家、停車處或僻靜路線。
- 建立時間線: 記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對方做了什麼、你如何反應,以及目擊者或監視器位置。
- 保存原始資料: 保留完整訊息、來電、帳號、照片、包裹與平台紀錄,不只留下裁切後的截圖。
蒐證是安全後的工作。沒有完美畫面仍可求助;取得證據不能排在離開危險之前。
常見問題
每次事情看起來都不大,要怎麼記才看得出反覆發生?
先說答案: 用同一份時間線逐次增加,不要把每次事件分散在不同聊天室、相簿或紙張。記「發生什麼」和「原始資料在哪裡」,不必先替事件下法律結論。
每次至少留下
- 日期、時間、地點與持續多久。
- 對方的話、動作、帳號、車輛或包裹特徵。
- 原始訊息、完整網址、通話紀錄、照片檔與可調閱影像的位置。
- 目擊者聯絡方式,以及事件如何影響你的上班、上學、睡眠或日常路線。
重要提醒: 不要編修原始檔、冒充對方聯絡、登入對方帳號,或為了拍清楚而靠近。可以另做摘要,但原件要保留。
只有紙本、禮物或不明包裹怎麼辦?
先拍下物品原本所在位置與外觀,減少不必要碰觸,保留外包裝、寄件資訊及收件紀錄。若物品可疑、帶有威脅、粉末、異味或不明裝置,不要自行拆開或帶著移動,先到安全處聯絡警方。
要累積幾次,才能報警或算跟蹤騷擾?
先說答案: 不需要等到某個次數才求助。危險正在發生就打 110;安全後也可以帶現有紀錄向警察說明。是否適用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,要看反覆或持續、違反意願、行為內容、影響及與性或性別的關聯,不是只數次數。
向警方說明時
- 先說現在是否仍有危險、對方是否知道你的住處或行程。
- 依時間線說明,不必先挑出「最嚴重」的一次才報。
- 提供原始資料所在處,並保留受理、報案或後續聯絡資訊。
重要提醒: 網站不能替警方、檢察官或法院判定是否成立犯罪。就算最後不適用這部法律,也不表示你必須繼續承受騷擾或不能求助。
對方是前伴侶、伴侶或家人呢?
立即危險同樣先打 110。不同關係可能另涉及家庭暴力防治與保護資源;安全後可撥 113 詢問適用管道。113 是保護諮詢與通報資源,不取代正在發生危險時的 110。
我把對方封鎖、刪掉訊息或公開發文,會比較安全嗎?
先說答案: 先保存資料,再依安全計畫處理帳號與聯絡。封鎖可能減少接觸,也可能讓對方換帳號或改到線下;公開發文則可能暴露位置、作息、證人或調查內容,不能當成固定答案。
可以先做
- 下載或備份現有對話、帳號網址、通話與平台紀錄。
- 檢查位置分享、共同帳號、登入裝置、相簿與行程是否仍被對方看見。
- 和可信任的人、警方或支援人員討論封鎖、換路線、接送與住處保護順序。
重要提醒: 不要以見面談清楚、設局抓人或由親友出面攔人作為蒐證方法。你的目標是降低接觸和暴露,不是贏得對質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警政署:面對過度追求與跟騷,蒐證與自保並重(另開外部網站)
- 臺灣高等檢察署:跟騷被害人如何蒐證(另開外部網站)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跟蹤騷擾防制法(另開外部網站)
- 警政署:生活安全常見問答(另開外部網站)
- 法律是否適用仍取決於雙方關係、行為、反覆性、影響與個案證據;本頁不做個案犯罪判定。
- 最後查核:2026-08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