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先做三件事
- 平順停車: 亮方向燈與警示燈,不急煞、不停在會堵住逃生的位置。
- 全員離車: 能安全離開就從遠離車流側下車,往上風處、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移動。
- 立即通報: 打 119 說明位置、車型、煙火位置與是否有人受困;國道再打 1968。
不要打開冒煙或高溫的引擎蓋、電池區或行李廂找火源,也不要為拿物品返回車內。
常見問題
只有焦味或儀表警示,還沒看到煙,也要離車嗎?
先說答案: 先把車移到安全處、熄火並停止行駛;若焦味持續、溫度異常、警示燈伴隨動力問題,或開始出煙,就讓所有人離開並打 119,不要反覆發動測試。
可以交接的資訊
- 何時開始聞到味道、看到哪個警示燈。
- 煙或異常聲音來自車頭、車底、車廂或充電位置。
- 車是燃油、油電、純電或其他動力;不知道就直接說不知道。
重要提醒: 聞不到味道不等於沒有危險,純電車或其他系統也可能在沒有明顯火焰時持續升溫。
車上有滅火器,可以先滅再報警嗎?
先說答案: 先讓人離車並通報。只有火勢剛起、沒有濃煙或高熱、出口始終在身後,而且滅火器明確適用該火源時,才可在安全距離嘗試;任何一項不成立就撤離。
立刻放棄的情況
- 火已進入車艙、車底、油箱、氣瓶或高壓電池區。
- 有爆裂聲、濃煙、快速升溫,或看不清退路。
- 必須打開高溫蓋板、鑽到車旁或站在車流中才能接近。
重要提醒: 滅火器只能處理部分初期小火,不能保證撲滅車輛或電池火災;用完也不要靠近檢查是否復燃。
在隧道裡冒煙或起火,往哪裡走?
先說答案: 能控制車輛時先盡量靠邊或進緊急停車彎;停妥後全員離車,使用緊急電話或火警按鈕通報,原則上往煙霧相反方向撤離,並配合隧道廣播、號誌與現場人員指示。
隧道裡不要做的事
- 不停在車內等煙變淡。
- 不逆著人流回車上拿物品。
- 不因看到消防箱就勉強靠近已擴大的火勢。
重要提醒: 隧道通風與疏散方向會隨事故位置改變;廣播、號誌與救援人員的即時指示優先於網頁文字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花蓮縣消防局:近日車輛火災頻傳,消防局籲請民眾注意(另開外部網站)
-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:避免火燒車,行車前檢查要做好(另開外部網站)
- 高速公路局:高速公路緊急狀況處理(另開外部網站)
- 本頁把離車、距離與通報放在滅火之前;不提供高壓電池、燃料或引擎室的查修方式。
- 最後查核:2026-08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