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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先安全・車用安全・臺灣
「開車時聞到焦味、看到煙或火,要先停車、離車還是拿滅火器?」
現在先做
先開警示燈、放開油門並移到可停車的安全處;停妥後立即全員離車、拉開距離並打 119,國道另打 1968。
這個情境可能用到
立即危險先分流:受傷、急症、受困或火災撥 119;暴力、犯罪或需要警方到場撥 110。
圖解先看
先看圖抓住行動順序;需要完整條件與限制時,再展開替代文字並閱讀正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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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打開冒煙或高溫的引擎蓋、電池區或行李廂找火源,也不要為拿物品返回車內。
先說答案: 先把車移到安全處、熄火並停止行駛;若焦味持續、溫度異常、警示燈伴隨動力問題,或開始出煙,就讓所有人離開並打 119,不要反覆發動測試。
重要提醒: 聞不到味道不等於沒有危險,純電車或其他系統也可能在沒有明顯火焰時持續升溫。
先說答案: 先讓人離車並通報。只有火勢剛起、沒有濃煙或高熱、出口始終在身後,而且滅火器明確適用該火源時,才可在安全距離嘗試;任何一項不成立就撤離。
重要提醒: 滅火器只能處理部分初期小火,不能保證撲滅車輛或電池火災;用完也不要靠近檢查是否復燃。
先說答案: 能控制車輛時先盡量靠邊或進緊急停車彎;停妥後全員離車,使用緊急電話或火警按鈕通報,原則上往煙霧相反方向撤離,並配合隧道廣播、號誌與現場人員指示。
重要提醒: 隧道通風與疏散方向會隨事故位置改變;廣播、號誌與救援人員的即時指示優先於網頁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