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上車前先做三件事
- 先看車種與法規: 大客車、大貨車等特定車種有明文要求,普通自用小客車不要誤套。
- 再看產品標示: 確認是可用於車輛環境的型式、適用火源、期限、壓力與保存溫度。
- 最後看位置: 使用原廠或相容固定座,避開日曬與高熱,且不妨礙駕駛、氣囊、踏板與逃生。
車輛冒煙或起火時,第一步仍是全員離車、拉開距離並打 119;有滅火器不代表必須靠近火源。
常見問題
台灣法律規定每台車都要有滅火器嗎?
先說答案: 沒有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文列出大客車、大貨車、曳引車、小型汽車附掛的廂式拖車、露營車與幼童專用車等應備車種;一般私人小客車不在「每台都必備」的通用說法裡。
自願加放仍要合適
- 不把場所用、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滅火器直接丟進車內。
- 確認產品適用的火源種類與車內保存條件。
- 定期看瓶身、插銷、壓力表、期限與固定座,不以「有一支」代替堪用。
重要提醒: 營業、改裝、附掛或特殊用途車輛可能有其他要求;實際車種以監理機關與現行法規確認。
放在駕駛座旁、後車廂或椅子下面,哪裡最好?
先說答案: 沒有適用所有車的固定位置。原則是下車前或下車後能安全取到、牢固固定、不阻礙踏板與氣囊,也不靠近會超出產品保存溫度的熱源;如果只能散放,就先不要放。
位置要同時過四關
- 緊急煞車或碰撞時不會變成飛散物。
- 不必越過煙火、打開高溫引擎蓋或鑽進車內深處才能拿。
- 瓶身標示、壓力與期限能定期看到。
- 乘員、座椅滑軌、兒童座椅、氣囊與逃生動線不受影響。
重要提醒: 車內曝曬溫度很高;是否能長期存放只能看該產品標示與製造商資料,不能用「車用」兩字推定耐任何高溫。
看到車頭小火,什麼時候可以用、什麼時候立刻走?
先說答案: 先通報並讓所有人離車。只有火勢非常初期、沒有濃煙高熱或爆裂聲、滅火器適用,而且你始終能背向安全出口撤退時才考慮;一支用完未滅、火變大或退路受影響就立刻離開。
不要接近的情況
- 火在油箱、氣瓶、車底、高壓電池或不明封閉區域。
- 必須打開發燙的引擎蓋或站在車流中才能噴射。
- 有人受困、濃煙遮蔽、車體快速升溫或火勢已蔓延。
重要提醒: 撲滅表面火焰不代表車輛不會復燃;保持距離,等消防人員確認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道路交通安全規則(另開外部網站)
- 公路局:車用消防「神器」你準備了嗎(另開外部網站)
-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:車輛火災與滅火器(另開外部網站)
- 消防署:定期檢查滅火器,災時應變好幫手(另開外部網站)
- 法規列舉的是特定車種;自願放置於私人小客車時,產品環境限制、固定與人員撤離界線仍要另外確認。
- 最後查核:2026-08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