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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品中心・車用安全・臺灣
「私人小客車要不要放滅火器,怎麼選、放哪裡,什麼時候不能靠近使用?」
短答案先看
私人小客車不是一律依法必備。想加放時,選有明確適用火源、有效期限、保存溫度與固定座的產品,裝在下車前拿得到、碰撞時不會飛出的地方。
這個情境可能用到
立即危險先分流:受傷、急症、受困或火災撥 119;暴力、犯罪或需要警方到場撥 110。
圖解先看
先看圖抓住行動順序;需要完整條件與限制時,再展開替代文字並閱讀正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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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冒煙或起火時,第一步仍是全員離車、拉開距離並打 119;有滅火器不代表必須靠近火源。
先說答案: 沒有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文列出大客車、大貨車、曳引車、小型汽車附掛的廂式拖車、露營車與幼童專用車等應備車種;一般私人小客車不在「每台都必備」的通用說法裡。
重要提醒: 營業、改裝、附掛或特殊用途車輛可能有其他要求;實際車種以監理機關與現行法規確認。
先說答案: 沒有適用所有車的固定位置。原則是下車前或下車後能安全取到、牢固固定、不阻礙踏板與氣囊,也不靠近會超出產品保存溫度的熱源;如果只能散放,就先不要放。
重要提醒: 車內曝曬溫度很高;是否能長期存放只能看該產品標示與製造商資料,不能用「車用」兩字推定耐任何高溫。
先說答案: 先通報並讓所有人離車。只有火勢非常初期、沒有濃煙高熱或爆裂聲、滅火器適用,而且你始終能背向安全出口撤退時才考慮;一支用完未滅、火變大或退路受影響就立刻離開。
重要提醒: 撲滅表面火焰不代表車輛不會復燃;保持距離,等消防人員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