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下先做三件事
- 先用當地緊急服務: 說明國家、城市、精確位置、眼前危險、傷者與需要的警察/救護/消防。
- 再建立第二條聯絡: 通知旅伴、親友、住宿方、保險或旅行業者,避免只有一支失電手機掌握資訊。
- 需要領務協助再找館處: 查最近駐外館處與急難電話;聯絡不上時,再打外交部 24 小時急難中心。
各國緊急電話、語言、通話方式與館處轄區不同;出發前就要查當地號碼,不能到現場只記台灣的 110/119。
常見問題
駐外館處可以派人救我、付醫療費或處理官司嗎?
先說答案: 館處可在權限內提供當地機關、醫療、律師或翻譯等聯絡資訊,協助和家人聯繫;但不能代替當地警察、醫院或法院,也通常不能替你付款、擔保或介入司法判決。
聯絡時準備
-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護照資料與可回撥方式。
- 所在國家、城市、醫院或警察機關名稱。
- 發生時間、目前安全狀態及希望協助的具體事項。
重要提醒: 重大傷害、暴力或拘禁先找當地緊急服務;不要因等待台灣回覆延誤第一線救援。
不會當地語言,怎麼把位置和狀況說清楚?
先說答案: 先用地圖、住宿地址、地標、店名或交通站名把位置傳出去;準備簡短文字說明「需要警察/救護」「有人受傷」「我無法安全離開」,再請現場工作人員或館處協助轉介通譯。
出發前離線保存
- 當地緊急電話與最近館處的地址、電話。
- 住宿地址、護照基本資料與保險保單號碼。
- 重要過敏、用藥與兩位緊急聯絡人。
重要提醒: 翻譯 App、網路電話與定位都可能受沒電、沒網路或帳號鎖定影響;紙本短卡仍有價值。
海外發生犯罪,安全後還要做什麼?
先說答案: 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取得可用的報案或受理證明;保存傷勢、財損、交易與聯絡紀錄,再通知保險、銀行、住宿或運輸單位。需要返台、證件或領務問題再找館處。
不回現場冒險補資料
- 先記時間、位置、經過、外觀與目擊者聯絡方式。
- 醫療文件、收據與報案編號保留原件及備份。
- 不自行追人、取回物品或進入定位顯示的陌生地點。
重要提醒: 報案、醫療、保險與領務是不同程序;任何一張證明都不保證理賠、起訴或返程結果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在海外遭遇急難的應對方式(另開外部網站)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在海外遭遇急難如何尋找駐外館處協助(另開外部網站)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(另開外部網站)
- 海外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為
+886-800-085-095,可能產生國際通話費;各國當地緊急號碼與館處電話在每次旅行前仍須重查。 - 最後查核:2026-08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