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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先安全・個人安全・居家安全・臺灣
「對方正在威脅、堵住或控制我,我要先拿東西、蒐證,還是先離開?」
現在先做
先離開對方容易堵住你或拿到危險物品的位置,往有出口、有人能協助的地方移動;危險正在發生就打 110,不能安全說話可請旁人代打。
這個情境可能用到
立即危險先分流:受傷、急症、受困或火災撥 119;暴力、犯罪或需要警方到場撥 110。
犯罪、暴力威脅、跟蹤、交通事故、失蹤或需要警察立即到場。
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以及兒少、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虐的諮詢、通報與轉介。
火災、重傷、急症、受困、山域或內陸救援,需要消防或救護立即到場。
圖解先看
先看圖抓住行動順序;需要完整條件與限制時,再展開替代文字並閱讀正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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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必先證明是家暴、蒐證或說服對方才離開。若有人受傷、受困、失去反應或現場有火煙,立即加打 119。
先說答案: 可以。威脅、控制、限制行動與經濟控制都可能是家庭暴力的一部分;你不必等到受傷才換位置、找人陪伴、打 110 或向 113 詢問保護資源。
重要提醒: 不要用「我要報警了」測試對方反應,也不要為了錄影停在更危險的位置。
先說答案: 能安全使用別人的電話,就請店員、鄰居、保全或可信任的人代打 110;到安全處後,也可使用 113 電話、簡訊或線上諮詢。
重要提醒: 若查詢紀錄、通話明細或位置分享可能被對方看到,先用可信任裝置求援;不要在危險仍在時花時間改完所有帳號。
先說答案: 不用。正在危險中先帶人離開;只有物品就在手邊、拿取不會靠近對方或拖延時,才順手帶手機、鑰匙、證件與必要藥物。
重要提醒: 離開不代表你必須立刻決定是否分手、提告或聲請保護令;先安全,再和 113 或在地服務討論可行選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