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先做三件事
- 叫人與通報: 指定一人打 118/119,說明水域、地標與溺者位置;另一人持續看著,不要所有人都跑開。
- 岸上伸或拋: 在不會被拉落水的位置伸竹竿、繩或長物,或把救生圈、浮具、空桶等拋到溺者前方。
- 等專業救援: 有船艇、大型浮具、救生員或受訓救援者才依能力接近;準備上岸位置、毛巾與 AED。
不要因為會游泳就徒手游向掙扎中的人;水流、距離、低溫與抓抱都可能讓你成為第二名溺者。
常見問題
岸邊什麼都沒有,我會游泳,可以下去嗎?
先說答案: 一般目擊者不要徒手下水。先叫人、通報、找任何可漂浮或延伸的物品,並持續標示位置;游得好不等於受過接觸救援訓練。
趕快找
- 救生圈、救生繩、長竿、船槳或大型浮具。
- 救生員、船家、巡守或熟悉水域的人。
- 可讓救援單位辨認的入口、橋號、岸標或座標。
重要提醒: 急流、海浪、陡岸、低頂水壩和夜間更不能只靠泳技判斷。
伸竹竿或丟繩時,怎麼避免自己被拉下去?
先說答案: 保持低姿勢並固定自己,站在堅固、不濕滑且離岸緣有餘量的位置;若無法穩固,就改用拋浮具而不要硬拉。
操作順序
- 先叫溺者抓住,不要把硬物直接砸向頭部。
- 繩索或浮具拋到略超過、可漂到對方的位置。
- 拉回時讓其他人協助固定,避開纏繩與水邊跌落。
重要提醒: 伸、拋、拉都要以施救者留在岸上安全處為前提。
溺者沉下去看不到了,還要做什麼?
先說答案: 不要盲目跳水搜尋。持續盯住最後看見的位置,立即把相對地標、水流方向與經過時間告訴 118/119,讓受訓人員搜尋。
保留線索
- 指定一人固定指向最後位置。
- 記住衣著、浮沉狀況與移動方向。
- 保持救援通道暢通,準備引導人員到岸邊。
重要提醒: 不要為拍攝或撿物品擋住救援,也不要自行操作不熟悉的船艇。
資料來源與最後更新
- 內政部消防署:救溺五步與溺水緊急應變(另開外部網站)
-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:海巡服務與 118 報案(另開外部網站)
- 本頁只處理一般目擊者可在岸上完成的叫、通報、伸與拋;不把游泳能力當成接觸救援資格。
- 最後查核:2026-08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