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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有人溺水,可以直接下水救嗎?先怎麼拋、拉與求援?

「看到有人在水中掙扎,可以直接游出去,還是先伸物、拋浮具?」

現在先做

先大聲呼救並打 118/119,持續指出溺者位置;從岸上伸長物或拋浮具。未受水域救援訓練、沒有裝備,不要直接游出去接觸救人。

這個情境可能用到

緊急與求助管道

立即危險先分流:受傷、急症、受困或火災撥 119;暴力、犯罪或需要警方到場撥 110。

查看服務時間、地區、替代管道與來源
118

海巡服務

海上、岸際與港區事故、落水、船舶或海域緊急狀況。

服務時間
24 小時
地區/範圍
臺灣海域與岸際

立即危險:內陸事故撥 119;需要醫療救護時清楚說明傷者狀況。

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來源查核日 2026-08-27

119

消防、救護與緊急救援

火災、重傷、急症、受困、山域或內陸救援,需要消防或救護立即到場。

服務時間
24 小時
地區/範圍
臺灣全國

立即危險:暴力、犯罪或需要警方控制現場時,同時撥 110。

內政部消防署來源查核日 2026-08-27

臺灣資料最後查核 2026-08-26查看資料來源

圖解先看

用一張圖抓住重點

正式圖解

先看圖抓住行動順序;需要完整條件與限制時,再展開替代文字並閱讀正文。

遠處匿名落水者舉手;一名岸上協助者低姿勢以長桿伸向水面,浮具已拋到附近;另一人用無字手機打118或119並持續指向位置。所有協助者都留在岸上,未受訓者不下水接觸救援。AI情境示意,非真實救援。
目擊溺水岸上叫伸拋B8-I06・v1.0・查核 2026-08-26AI 情境示意,非真實事故、現場或實測;不代表官方背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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